为落实《“十四五”工业绿色发展规划》,推动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发展,提高资源利用效率,2023年6月7日起,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公开对《废铜铝加工利用行业规范条件》征求意见。 如有意见或建议,可于2023年6月22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。 征求意见稿明确,本规范条件所称再生铜直接利用是指将成分明确、杂质含量低的铜废料,直接配置熔炼成某种牌号或与之相近的合金的过程。此外,本规范条件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已建成投产的废铜加工配送、废铝加工配送和再生铜直接利用的独立法人企业, 是促进行业技术进步和规范发展的引导性文件,不具有行政审批的前置性和强制性。 文件全文可查看附件。附件:废铜铝加工利用规范条件(征求意见稿).pdf