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河南省地方标准《铅、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(征求意见稿)》发布并公开征求意见,与铅锌工业现行标准相比,本标准对行业工业炉窑颗粒物、二氧化硫、氮氧化物等主要污染物排放限值进行加严,均采用绩效 A 级指标进行控制;结合当前重金属管控要求,对行业涉及的重点重金属进行控制,并对部分因子排放限值进行加严。 新标准规定了铅、锌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、监测和监控要求,以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相关规定;适用于铅、锌工业的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,以及铅、锌工业企业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、环境保护设施设计、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、排污许可证核发及其投产后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需要注意的是,本标准不适用于铅、锌压延加工工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,也不适用于附属于铅、锌工业企业的非特征生产工艺和装置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