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生态环境部发布关于征求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-再生金属(征求意见稿)》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,要求各单位于2020年5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。全文如下: 关于征求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-再生金属(征求意见稿)》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 各有关单位: 为落实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要求,进一步规范排污单位自行监测工作,我部决定制定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-再生金属》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》和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》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。目前,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规定,现征求你单位意见,请于2020年5月20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我部,逾期未反馈意见的将按照无意见处理。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部网站(http://www.mee.gov.cn/)“意见征集”栏目检索查阅。 联系人:生态环境部秦波 电话:(010)66556810 联系人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杨伟伟、秦承华、夏青 电话:(010)84943214 传真:(010)84943136 通讯地址:北京市朝阳区安外大羊坊8号(乙) 邮政编码:100012 邮箱:wry@cnemc.cn 附件: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-再生金属(征求意见稿)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电池工业(征求意见稿) 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橡胶和塑料制品(征求意见稿)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4日 (此件社会公开) 抄送:中国环境监测总站。 原标题:关于征求《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 有色金属工业-再生金属(征求意见稿)》等三项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意见的函